| 焦作市水利局网站平台公开举报受理处置规则 |
| 发布时间:2020-01-06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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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焦作市水利局网站平台举报受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权利,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特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2.歪曲、否定水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信息; 3.捏造、散布水利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4.侮辱、诽谤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5.传播涉水谣言,扰乱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工作秩序的信息; 6.散布涉水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的信息;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涉及水利职能职责的信息。 二、举报方式 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0391-3556100。 2.邮箱举报:jzslbgs@126.com。 3.信函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3226号。 三、举报材料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问题发生地、事实经过、相关证据。 2.举报内容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四、受理流程 1.接收登记:对收到的举报事项进行详细登记。 2.审核甄别: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将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反馈:原则上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是否受理、处置结果等)以适当方式(电话、信函等)反馈给提供真实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对不属于本网站受理范围的举报,将告知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或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