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曝光 |
| 发布时间:2025-04-23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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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省水利厅督导组对博爱县青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指出工程安全生产和度汛存在相关问题。4月22日,市水利局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发现省水利厅反馈部分问题依然未整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现对博爱县青天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发现的典型隐患问题曝光如下: 一、氧气瓶放置不规范
施工现场氧气瓶及乙炔瓶放置不规范,存在卧放、减震圈不足,无遮阴措施、集中堆放等现象。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3.3条施工现场用气的规定(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09(运输、使用、保管和处置易燃易爆、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不符合安全要求)。 二、临边防护不到位
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部位无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临空排架柱及启闭机平台(启闭机房底板)等施工缺少防坠网等。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第3.1.9条的规定(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栏杆,下部有防护要求时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19。 三、临时用电不规范
施工现场配电箱倾斜放置,未上锁且关闭。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4.3.2规定,配电箱箱箱门应配锁,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四、施工现场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第2.0.5条(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五、现场乱堆乱放
施工现场乱堆乱放,不符合水利文明工地管理要求,平台上弃渣未及时清理,有坠落风险。不符合《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请博爱县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建六局水电公司参建项目进行重点排查,以曝光的问题为导向,引以为戒,全面排查水利工程风险隐患,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抓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执行,有效落实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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