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2024-01-17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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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焦作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上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焦作水利网”(http://slj.jiaozuo.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3226号;邮编:454002;电话:0391—3556100;传真:0391—3556100;电子邮箱:jzsl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行政许可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依规定在“信用焦作”、“焦作水利网双公示专栏”等网站予以公示。2023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事项56件,均为当面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办结数为56件,全部按时办结,无1件超期或者延期事项。 (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公开了中共焦作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取消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事项的通知、焦作市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焦作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焦作市饮水安全监督电话等。 (三)公共资金使用公开。在招投标信息中公开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等信息;在工作动态中公开水利项目工程的进展及动态目标管理情况;在法律法规中公开水利方面的政策法规;在重大项目建设专栏中公开大沙河水毁修复项目信息等。 (四)规范政府采购。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23年全年采购项目共7项,采购总金额836.18万元。 (五)加强平台建设。以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项目信息等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水利公告、水利新闻、工作动态等信息,其中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67条,政务动态更新量55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0条,微信发布信息39条。 (六)强化监督保障。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设置网上互动版块,开辟了共同关注全市水利建设的平台,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针对群众网上提问做到及时答复,2023年共受理政务提问8条,答复率100%。 (七)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力度,以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效率不够高效等。2024年,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的地进行公布。 (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深入解读政策,增加政策解读类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和专栏功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立足于服务群众的信息公开。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以高标准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民生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