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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召开落实河长责任促进沁河管护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6-07  【字体: 】  阅读次数:1
 

64日上午,市纪委监委召开落实河长责任促进沁河管护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落实河长责任,促进沁河管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李振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沁河省级河长曲孝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沁河市级河长牛书军巡查沁河时的讲话精神,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沁阳市、温县、博爱县、武陟县沁河河长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开展河流清洁、河湖“清四乱”“防溺亡”、打击非法采砂、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积极推进“河长制”加快迈向“河长治”,实现河湖环境明显改善、河湖秩序持续好转。要梳理和查找沁河治理、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把治理工作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沁河防汛和河长制等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要求,沿沁各县要把沁河防汛、河长制工作放在本地区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部署。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定位,依法履职,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把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全力以赴确保沁河安然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