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2019-01-21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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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焦作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焦政电〔2018〕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焦作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在“焦作市水利局门户网站”(www.jz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568号;邮编:454002;电话:0391—3556100;传真:0391—3556100;电子邮箱:jzslbgs@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焦作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8年底,焦作市水利局对本局工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分类汇总,全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369条。对本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等进行了公开。 1、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转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王国生书记署名文章:努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王小平书记署名文章:努力把焦作建设成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 、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双节”的通知》 、中共焦作市纪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双节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公开了市水利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落实方案等。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公示公告中公开了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等信息;在法律法规中公开了水利方面的政策法规;在工作动态中公开了水利项目工程的进展及动态目标管理情况、在焦作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中公开了项目信息等。 3.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 公开了局机关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局领导分工等信息。 4.重大决定 在焦作水利网上设置了网上互动版块,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为广大群众开辟了共同关注全市水利建设的平台。 (二)公开形式 “焦作水利网”下设“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焦作市水利局的机构职能、局领导信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等公开信息。公众可以在“焦作水利网”的“网上互动”版块进行在线咨询、举报投诉、发表建议或进行网上办事等。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一)接收依申请和依申请处理情况 市水利局2018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事项74件,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申请事项64件,均为当面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办结数为74件,用水计划指标核定事项办结64件,全部按时办结,无1件超期或者延期事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依规定在“信用焦作”、“焦作水利网双公示专栏”等网站予以公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方式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制定,目前还未制定出具体收费标准。我局截止2018年底,市民获取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费现象。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二是网站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着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和专栏功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立足于服务群众的信息公开。 (二)以《条例》和《规定》落实为抓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发挥焦作水利网的作用,以贯彻宣传《条例》和《规定》为重点,加强培训和交流,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措施,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的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2018年12月31日 |